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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使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种子使用者自我权益的保护方式有自我保护、社会保护、行政保护、法律保护等。 (1)自我保护是指种子使用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的一切个人活动。 (2)社会保护是指种子使用者及消费者民间组织通过一定的社会活动所采取的对使用者权益的保护。 (3)行政保护是指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规范种子经营者的行为,督促种子经营者履行义务和职责,从而确保种子使用者权益的实现。保护种子使用者权益的主要部门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设立的种子管理机构。 (4)法律保护是指从立法的角度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利益。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把种子使用者的权利固定下来。种子使用者同一般消费者一样,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分布在多个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他一些有关种子的行政法规、规章等都直接规定了种子生产经营者的义务责任,明确了种子使用者的权益及保护办法,是维护种子使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 《广告法》《计量法》《价格法》《刑法》 《民法》等法律对此也有规定。 |